合力科技(603917):合力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原标题:合力科技:合力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合力科技”或“公司”)申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卢旭东和刘栋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卢旭东和刘栋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卢旭东先生,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合力科技IPO、双箭股份IPO、永茂泰IPO、新天地IPO、联合化工 IPO、友阿股份IPO、卫士通 IPO、江苏国泰IPO、阳光城 2013年非公开发行、双箭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大洋电机收购上海电驱动等项目。
刘栋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曾作为现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与了新天地IPO、上海拓璞 IPO、智业软件 IPO、恩捷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中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蒋霄羽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经理,曾作为现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与了新天地IPO、实朴检测IPO、密封科技IPO、美瑞新材IPO、双箭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等项目。
传 线、经营范围:金属合金技术、模具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模具、有色合金、铸件、机械产品、五金加工、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5,6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非交易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与邬金华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樊开曙先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6,052,585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24%)中的 7,026,292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48%)分割至邬金华女士名下,股权分割完成后,樊开曙先生持有公司9,026,29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5.76%)。根据樊开曙先生和邬金华女士自愿承诺,其未来18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故樊开曙先生和邬金华女士合计持有的16,052,585股股份属于限售股。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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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非交易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与邬金华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樊开曙先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6,052,585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24%)中的 7,026,292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48%)分割至邬金华女士名下,股权分割完成后,樊开曙先生持有公司9,026,29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5.76%)。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2022年 12月 13日,项目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将申报文件准备完毕,并经投资银行业务线初步审核后,向质量控制部提出内核申请。
质量控制部收到内核申请后,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文字格式等内容做审查,并通过工作底稿核查,对项目小组是否勤勉尽责进行核查。内核预审工作结束后,于 2022年 12月 18日出具了书面内核预审意见。
项目组依据内核预审人员的书面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并在核查和修改工作完成后,于 2022年 12月 26日将对内核预审意见的专项回复说明报送质量控制部。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于 2022年 12月 27日以问核会的形式对合力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进行内部问核。问核人员根据问核情况及工作底稿检查情况,指出项目组在重要事项尽职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项目组进行整改。项目组根据问核小组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并补充、完善相应的工作底稿。
经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审阅项目小组预审意见回复并认可、对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后,由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出具质量控制报告,后续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组织召开公司股权融资业务内核小组会议进行评审。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提前 3个工作日(含)将会议通知、内核申请文件,预审意见的回复等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给了内核小组成员。
2023年 1月 6日,华泰联合证券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四地的投资银行各部门办公所在地会议室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了 2023年第 1次股权融资业务内核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共 7名,评审结果有效。
参会的内核小组成员均于会前审阅过项目组提交的主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以及对内核预审意见的专项回复。会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