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扬尘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丰台区印发实施《丰台区扬尘管控工作实施意见》,提出系列强化治理措施,更加注重精准治污、科学施策、依法治理,提升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着力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落实、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扬尘治理体系,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洁净度。
不断夯实行业监管、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责任体系,促进形成扬尘管控全民共治良好局面。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机制。
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进行通报、曝光、停工整改,对待开发的建设用地地面进行管控,对污染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引导公众关注并参与监督,及时发现举报施工扬尘、道路遗撒、未管控裸地等扬尘问题,积极劝阻、制止或举报破坏环境行为,落实市民对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利用电子围栏、电量监控、裸地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聚焦重点领域、区域、时段开展点穴式执法帮扶,保障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提高环卫作业设备电动化水平,推动重点工程施工现场达到“绿牌”工地要求,推行防尘天幕、基坑气膜等抑尘措施,推动装配式建筑普及应用等措施,减少扬尘源的污染排放。
聚焦源头控尘、过程管尘、末端治尘,对因扬尘违法行为处罚2次或以上的施工单位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遗撒现象的渣土车开展“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打击,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覆则覆”的原则,对不同类型裸地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
下一步,丰台区将围绕施工工地、道路、裸地等扬尘源,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协同共治,全环节、全链条、全方位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提质增效”,为市民打造一个清新、整洁、干净的城市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