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实施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奋力实现。我市连续第三年获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
1.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规格召开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两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行动和31项主要任务。加强市、县同创,越城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上虞区列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储备库。
2.深化美丽绍兴建设。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美丽绍兴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和专班设置,市委主要领导在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暨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作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生态环境报告,市政协主席会议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专题协商调研,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前进。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绩效考评,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山海协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新昌县梅渚村打造无废乡村助力共同富裕》获评第二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诸暨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省级试点。新昌县成功入选浙江省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诸暨市中国香榧自然博物馆成功入选浙江省第一批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培育名单,上虞区完成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3.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举办“全民动员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暨绍兴市纪念2022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共富‘浙里’美丽跑”、“生态创想·绿色亚运”大学生生态环境创意大赛、“生态创建大家答”网络有奖竞答等宣传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展示馆建设,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媒体发布绍兴生态环境新闻报道共计678篇,其中省级及以上媒体253篇;“绍兴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422篇,抖音官方账号发布短视频61条。
1.落实落细治气责任。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定期发布空气质量周报、月报。市政府先后召开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形势分析会、秋冬季治气攻坚推进会,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出台“一点一策”管控方案,实施核心区、严控区、防控区三级精细化管控。开展“8+16”重点乡镇捆绑考核和“白手套”评比,压实各级各部门治气责任。
2.深化固定源污染治理。出台《绍兴市纺织印染工业废气管控技术指南》,推动柯桥区印染企业拆除废气应急旁路或安装监控设备。聚焦塑料包装、家具、制钉、印刷、纺织品复合等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开展废气综合治理,完成VOCs企业低效设施升级改造250家、溶剂型原辅材料源头替代99家。完善LDAR管理体系,全市88家化工企业按季度开展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推进上虞区、诸暨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建设,诸暨市率先完成建设任务。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出台《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配套制定分级划分方案,完成移动源低排放化改造567台,查处超标柴油货车363辆次。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累计完成机械编码登记23762台,处罚未编码登记机械86台,排气抽测2969台次,查处超标机械12台。淘汰老旧柴油货车613辆,更新新能源非道机械485台。
4.做好面源污染整治。全面开展扬尘问题排查整治,巡查工地1300余个,下发交办单48期,发现并整改问题3万余个。通过“今日焦点”“越牛新闻”等媒体曝光涉气问题12个,对133人实施责任追究。对18个突出涉气问题责任主体实施约谈,17个扬尘问题突出单位签订承诺书,持续保持治气高压态势。
1.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印发实施水质考核评估办法,全面采用自动监测数据开展考核评估。启动14个省控断面走航排查,全面分析水质现状,加快编制“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开展曹娥江、浦阳江等重要河流健康评价,推进9个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总氮溯源研究。全面落实蓝藻防控,全省率先印发蓝藻防控要求,加密预警监测分析,报送藻情日报。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医药昌海生物产业园列入省级“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培育名单。加强水生态治理修复,完成梅龙湖等5个水生态修复工程。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美丽海湾建设,完成入海(入河)排口监测、溯源和规范化整治。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整改,完成全市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勘界定标工作;进一步增设水源保护标志标牌,完成电子界桩、电子围栏建设3个。对“千吨万人”和其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饮用水全指标分析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3.注重“五水共治”统筹协调。全市完成“五水共治”重点项目投资50.2亿元。8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190个项目全部完工。16条(个)河湖入选浙江省2022年度美丽河湖,全省排名第二。积极推动河(湖)长履职,每月通报水质情况,实施三色预警,深入实施“三个一”(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提醒)督导机制。
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工作。推进建设用地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全省率先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规程(试行)》。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控试点,对158个建设用地污染调查报告开展评审,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推进地下水环境调查。督促全市2个化工园区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3个化工集聚区开展地下水初步调查,3个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17家地下水污染重点企业编制并落实污染风险管控(治理)方案。按照“一点一策”要求,推动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巩固提升。
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完成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20家。出台县域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方案,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开展“回头看。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监管,实现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全覆盖。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污染“源解析”工作。
1.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印发实施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构建“1+4+2”(1个工作方案、4张工作清单和2个评分细则)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体系,绍兴市、上虞区、新昌县达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三星级标准,荣获“清源杯”,绍兴市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的100个“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获国家和省级财政“无废城市”建设考核奖励资金2500万元。开展“无废细胞”建设,打造“无废细胞”658个,推进越城、柯桥优秀“无废亚运细胞”遴。